为有效应对春节来临所带来的人流、物流、现金流高峰,及时破解冰雪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柞水从交通安全、危化物品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农民工工资兑付等十个方面入手,认真安排部署春节综合保障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是狠抓交通安全整治。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县境内急弯、陡坡、傍河、临崖等易发生事故险路险段防滑物料准备、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建,落实重点道路积雪清扫任务负责人;2016年2月1日前完成凤凰、杏坪、曹坪、红岩寺、柴庄等集镇街道马路市场的治理和临时应急便道的建修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严把客车出站安全性能检测、“三品”检查、超员检查关口,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带病、超载、超时运营,并加大骨干线路和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巡查监管力度和密度,强化春节期间路面巡查和过往车辆检查,加强各类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县内道路通畅。
二是加大危化物品监管。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雷管和炸药等危险物品库存及使用情况排查清理。在2016年2月1日前完成县内压力容器和电梯、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排查,在2016年2月2日前完成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各企业单位及县石油公司、天然气加气站和液化气站等场所的安全专项督查。在2016年2月1日前完成对全县的烟花爆竹储存、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销售资质及储存情况清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在2016年1月30日前完成对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城区的西新街沿线、惠达购物广场、东信商城、家天下超市、桃源购物广场、新世纪商城和下梁家福乐超市、石镇新客运站、凤凰镇客都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检查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2016年2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制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各种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春节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的定时定点巡查制度和应急扑救机制,全方位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矿山尾矿库监管。结合冬季及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特点和“回头看”工作要求,立即制定并严格实施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应急防范处置工作预案,扎实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规定上报,切实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认真落实复产验收责任,严格复产验收程,严把复产验收关口,按照“谁停产、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和“矿山企业申请、镇初验、县验收”的工作程序以及“验收数量服从验收质量”的工作要求,逐矿进行复产验收。要求对生产程序不规范和“对标检查”存在问题未整改销号的矿山,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是加大治安管控力度。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布控,切实做好案件多发地区、场所、部位和时段的治安防控,坚决预防各种严重暴力案件发生。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再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排查疏理,及时掌握和化解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和重点上访人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控在当地。积极督促相关镇和景区景点按照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总体要求,加强景区景点、农家乐集群管理和接待工作,确保旅游秩序井然。同时,全面做好县党政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确保机关单位的正常、安全运行。
六是积极保障市场供应。积极组织引导县内各商场、超市、经销点,抓紧调运适销对路的粮油、猪肉、奶、蛋、禽、鱼等重要副食品,保证重点商品在春节期间充足供应。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自来水管网、供电线路、网络通信和电视信号传播等设备的维护和排查,及时安排人员对出现的临时断电、停水和信号中断等情况进行检修,确保春节期间通讯、供水、用电、网络、电视正常。
七是严厉整治市场秩序。认真督促各类经营户明确商品标识,公开商品价格,稳定经营秩序;落实专人,蹲点督查,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动态,发现有相互串通、合谋涨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反馈,从严查处,严厉打击。认真开展客运市场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甩客、倒客、宰客、拒载、乱涨价、乱收费等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八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农村市场、诊所卫生室、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油、肉、米、面、调味品、熟食和烟酒、药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加强春节期间上市交易的肉类及活禽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病死或带疫情的畜禽肉类流入市场,力保群众吃的放心、喝的安心。
九是及时兑付各项资金。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全县农民工工资及政府性工程农民工工资兑付两个工作会议要求,在2016年2月3日前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同时,按照《2016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类对象的慰问工作任务,确保在2016年2月2日前将各镇困难群众的低保、粮食直补、计生奖补等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镇信用社站点和困难群众的“一卡通”账户,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十是积极营造节日氛围。认真搞好节日期间各自辖区内主次干道、河道、橡胶坝、停车场等部位的卫生整治工作。在2016年2月1日前完成城区街巷照明设施和外河休闲长廊景观灯检修,保证灯具运行正常,做到节日期间(除夕至正月初五)县城路灯通宵开放,切实做到除夕至正月初七之间街巷全日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引导镇、村、社区开展有意义的群众性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