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始终把生态脱贫助力县域脱贫攻坚作为林业工作的第一要务,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严格生态护林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更换的程序(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和要求,对新选聘、续聘的生态护林员逐人和扶贫局共同审核确认,目前我县共聘用生态护林员581人,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二是加强护林员管理。制定了《生态护林员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台账,在每个生态护林员家中制作悬挂了生态护林员公示牌,强化日常监管。三是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要求的生态护林员及时续聘,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履职尽责不到位、督查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予以解聘,并按要求重新选聘替换。四是按照月考核月兑现的要求,及时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累计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482.05万元。
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规范兑付。一是严格执行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每年度制定细化兑现方案,逐级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二是资金及时兑付,帮扶脱贫效果明显。累计兑现给贫困户资金975.63万元,涉及贫困户3800余户近13000人,实现项目覆盖区贫困户年户均增收851元,人均年增收257元,增收脱贫效果明显。三是将生态公益区贫困户26万亩的生态公益林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有效降低了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的风险,提高了贫困群众发展林业的信心。
三、扎实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坚持“因地制宜、农户自愿”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纳入年度规划范围内的退耕户自愿申请,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求,围绕产业扶贫规划布局,引导选择以核桃、板栗、香椿、连翘为主的经济林为主,实现了助推林业产业发展,增加了贫困户现金收入,累计兑现给贫困户资金402.32万元,涉及贫困户900余户近4000人,实现项目覆盖区贫困户户年均增收1491元,年人均增收452元,增收脱贫效果明显。
四、高度重视贫困户扶智扶志工作。组织专家、技术员在全县巡回开展农民林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3000人次,培训合格后发放贫困劳动力学员结业证书,提高贫困群众林业生产技能,激发贫困群众发展林业产业的内生动力,通过发展林业产业收入增收脱贫。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政策宣讲,增强贫困户的脱贫信心和政策知晓率。
五、林业重点工程助力生态脱贫。林业工程重点向贫困村倾斜,通过造林专业队、工程承包队等平台,尽最大努力,优先使用贫困人口劳动力,通过劳务收入,促进贫困户增收。每年通过林业工程实施引导吸纳贫困户劳动力300余人,实现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六、大力发展林特林下经济。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全面分解任务。按照市下达我县年度任务,我县及时编制了年度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办及局相关股室。二是制定和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县委9号文件明确了扶持林下经济产业扶持政策和补助标准,凡是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均可享受补助资金。三是大力推进核桃良种建园、品种改良提、标准化管理、核桃生态示范园,板栗品种改良提纯、标准化管理,水杂果建园,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林特林下经济发展。四是抓点示范带动,明确包抓人员,落实带动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带动贫困户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林特产业及林下经济的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