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县政府安排,于2月28日至3月3日组成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核对数据、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各镇办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3月3日,全县城乡居民应参保登记89000人,已参保登记83952人,参保率为 94.33,其中:16—59岁已参保登记农村居民67176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已参保登记1109人;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21944人;累计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520万元。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排名前三位的镇办是:红岩寺镇97.43%、杏坪镇96.06%、瓦房口镇95.88%,参保率最低的是凤凰镇90.92%。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镇办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按照县政府与各镇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8%要求,目前全县还差3.67个百分点,距市上要求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2.基金入库滞后。截止3月3日,全县共征缴养老保险金520万元,实际入账470万元,因部分镇办具体经办业务人员不固定,票据缴销、审核、传递不及时,导致部分征缴款仍滞留在镇办经办业务人员和村组干部手中,存在安全隐患。
3.档案整理不规范。部分镇办随意调换经办业务人员,参加县上的业务培训人员和实际经办人员往往不是同一人,对培训内容传达不及时、工作衔接不到位、信息交流不畅通,导致传送的报表不规范,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紊乱,信息录入不准,审核工作进展缓慢。
4.死亡申报不及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村(社区)没有及时向镇办人社所上报死亡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或因种种原因延迟上报几个月。各镇人社所收到信息后,虽然及时向县居保办上报,县居保办也及时做了终止,但是导致死亡人员多领养老金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办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工作部署上再加强、工作节奏上再加快、工作措施上再加力,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创新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认真开展调查比对,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8%以上的目标不降低、不动摇。
2.各镇办要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各镇办人社所要按照日清、周结、月对账的要求,及时、准确将收缴保费存入社保基金专户,一律不得挪用、截留和拖欠。
3.各镇办要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卡、表、册的归放、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对所有整理、装订的相关表册要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装订规范、查阅便捷。
4.各镇办要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逐人对待遇享受人员进行年检,凡死亡人员,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待遇享受资格。
5.各镇办要针对本次督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在人员配置、设施配备、工作措施上进一步加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规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