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政督字〔2013〕7号
督 办 通 知
县石油公司:
县政府于2011年6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营盘镇休闲广场建设相关问题,会议决定由你公司负责,在2011年7月16日前完成营盘镇休闲广场项目区内加油站拆除工作,费用自理。截至目前,原加油站拆除仍未到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营盘镇休闲广场项目区内原加油站拆除工作列入近期重点督办事项,县政府要求你公司于2013年4月28日前全面完成营盘镇休闲广场项目区内原加油站建筑物拆除工作,于5月2日前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
bet 365-亚洲版官网82365365手机版督查督办室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