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政办函〔2018〕108号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迎接国家评估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迎接国家评估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柞水县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迎接国家评估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6月,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我省2013-2017年通过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进行评估复查,为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复查,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关于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迎接国家评估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商政教督〔2017〕2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迎接国家评估复查作为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责任领导,加强薄弱环节整改,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和群体间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体责任,国家评估认定当年反馈指出的遗留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查。
三、对象范围
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各镇办辖区教学点纳入各镇办中心小学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督查,开展问题整改提高和迎接国家评估复查工作。
四、复查内容
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查程序与当年迎国检程序一样、标准一样、表册一样,重在巩固提高、填平补齐整改薄弱环节。主要内容有三项。
1.“20条底线”要求和9项门槛指标: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20条底线要求,同时要基本达到陕西省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9 项基本标准。评估复查时以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9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达到上述9 项中的7 项以上,该校“综合评估”为达标;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评估”必须达标。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 和0.55 的县为合格。
2.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标。重点评估复查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4 个方面17项工作推进情况。满分为100 分,85 分以上为合格。
3.公众满意度。公众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采取网络问卷和现场问卷等形式 ,调查对象包括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其中学生家长比例不低干50%,满意度超过85%方可通过。
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根据国家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快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加大新建居民小区和老旧城区配套学校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政策,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
(二)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改薄”校建和设备采购规划任务。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逐学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按照标准均衡配置校舍、设备、图书等资源。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三通两平台”。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颁办学标准。
(三)守住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一要守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四个一票否决”项目,即全面“改薄项目”未完成、残疾少儿入学率未达标、教育经费政策未落实、教育系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实行“一票否决”。二要守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 条底线”要求,重点消除危房、消除土操场、消除土木结构的校舍、消除大通铺;基本消除66 人以上的超大班额。三要守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9 项“门槛”指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综合评估”必须达标。
(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两纳入”(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政策规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好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县域内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落实特教教师津贴政策,加强特教教师定向培养。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五)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单列,重点落实中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包括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总额的50%用于教育、其中40%用于补助危房改造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全额拨付、主要用于中小学校建设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六)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学科教师配备合理,中小学体音美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农村中小学优质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师编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七)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小学、初中巩固率均达到99.91%。小学、初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置重点校、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
(八)加强教育数据统计分析。建立义务教育均衡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统计教育数据。2017 年义务教育校际综合差异系数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小学小于或等于0.65、初中小于或等于0.55,且系数力争比上年度有所下降。
六、实施步骤
1.自查准备阶段(2018年5月下旬-6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迎检工作。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对照指标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科教局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逐校建立台账。
2.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6月11日-6月20日):县、镇、校全面开展整改,6月20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工作。
3.迎接复查阶段(2018年6月下旬):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评估复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复查。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科教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县编办、国土局、住建局、市监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评估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全县迎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评复查。县科教局负责做好统筹安排和自查整改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加快教育项目建设立项、审批和实施等工作,督促和考核薄改项目建设进度;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迎检资金,提供教育经费相关数据;县人社局和编办负责全县教师编制、调配、增补和职称评审等工作,并向农村学校给予倾斜;县国土局负责批复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县住建局负责薄改项目建设选址、一书两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指导和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节能检测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县市监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迎检工作督导检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增强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和迎检准备工作。
2.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义、政策措施、标准要求,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培训工作,在教育系统形成上下一心的工作局面。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校长教师和干部群众通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状况,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强化督查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列入督查工作重点,并建立县、镇、校三级督查机制,逐级进行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教育督导室督查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覆盖面100%。镇办中心小学督查辖区所有小学、教学点,覆盖面100%。责任督学督导学校各方面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10天对全县迎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