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道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核桃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我县核桃产业发展,我县自2010年启动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下,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已经发展良种核桃建园8万亩,实施核桃底产园改造6万亩,加上原有核桃,我县累计发展核桃面积30.2万亩,挂果树17万余亩,核桃年产量7000余吨,核桃年收入达1.4亿余元,在我们取得成绩的同时,也看到核桃产业发展的一些短板,正如您所提到的核桃园内套种间作问题,还有农民种核桃前期收入问题等等,现在我们正通过制定鼓励、奖励政策,努力解决这些矛盾。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规范化建园,实行园区化管理”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关于核桃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了今后五年核桃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从核桃建园、综合科管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印发了《柞水县核桃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群众,先后投入300余万元资金,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采取抓点示范的推进措施,对全县大部分核桃园进行了深翻垦复、科学施肥、整形修剪、品种提纯、病虫防治、扩盘涂白、合理间作、晚霜预防等科管措施。目前全县所有核桃树长势良好,核桃黑果、落果明显减少,今年有望取得丰收。
二、关于“加强技术保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建议
上半年,我局聘请了国家核桃专家对我县所有林业技术干部、各镇(办)核桃产业负责人和专业村部分农民共200余人进行了全面培训。同时,我局委托县惠民培训学校,专门对核桃、板栗重点村农民进行核桃、板栗建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技术培训,已培训农民1500人次,已向各级示范点下派多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全力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目前,接受培训的农民技术人员积极投入到核桃生产当中,为我县科学管理核桃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关于“把集中建园的核桃基地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实行奖补政策,促进核桃产业发展”的建议
这个建议想法很好,但的确难以实现,因为《退耕还林条例》中明确规定,我国实施退耕还林的范围是正在耕种的25°以上坡耕地。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办法明确退耕还林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15-25°重要水源地坡耕地;三是严重沙化无法耕种的耕地。而我县核桃良种建园基本上都在25°以下的基本口粮田内,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再者,如果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范围,那么就要颁发林权证,这就将基本农田改为林地,这与国家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相违背。
至于实现奖补政策方面,县委县政府为了鼓励群众发展核桃产业,解决果农后顾之忧,制定了《柞水县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详细制定了群众发展核桃的鼓励奖励政策,为以后我县核桃产业发展指引了方向,也给果农吃了一颗定心丸。
以上是我们对您《关于大力发展核桃产业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